在新加坡,夫妻联名买组屋后,有人过世遗嘱将无效?

  • 新加坡组屋归属权并不能完全按照无遗嘱继承法决定,如果是两人联名购买的话,会出现一个意外情况。
  • 买组屋时签署按份共有协议,能保证遗嘱生效,但也可能面临一些其他问题。


“ 在新加坡,80%的人住在组屋,其中90%的人拥有组屋。

组屋通常是和配偶一起购买的,在新加坡,它通常代表着本地人组建家庭的第一步。

但有没有想过,在你或你的配偶去世后,你的组屋会怎么处理?”

 

答:

大多数人认为,组屋将根据个人遗嘱进行分配。在生前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当然如此。

但是,如果一个人在生前没有立遗嘱,那么他/她的资产将根据新加坡的无遗嘱继承法进行分配,其未亡配偶和子女平均各占50%。然而,也有一些例外:

 

1)组屋并不是每次都会按照无遗嘱继承法法进行分配 

《无遗嘱继承法》并不总是适用于组屋,这是因为在新加坡夫妻通作为共同申请人购买组屋。而且,在联权共有下,需考虑遗属的继承权。

简单来说,这意味着当其中一个业主去世时,还在世的业主将自动获得该物业的所有权。无论是否留下有效的遗嘱,这一点都适用。

换句话说,与个人名下拥有的大多数其他金融资产(通过有效遗嘱或在没有遗嘱继承法的情况下通过遗嘱继承)不同,组屋单位可能既不适用于遗嘱,也不适用于《无遗嘱继承法》。

 

2)按份共有能解决上述问题

如果是联名买房,任何一名持有人过世确实会出现无法按照医嘱分配的情况。

然而,如果在买房是选择了按份共有(Tenancy-In-Common),那就没问题了。

例如,一对夫妻可以在签署按份共有协议并拥有一套组屋单位,丈夫和妻子分别持有所有权的60%和40%。在这种所有权结构下,任何一个人,如果愿意的话,都可以立一份遗嘱,明确说明他或她的所有权在他们去世时应该如何分配。如果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,组屋所有权也会根据《无遗嘱继承法》进行转移。

 

这也就是说,如果出现任意一方去世的,其未亡配偶也并不能完全拥有组屋,这对夫妇的子女将拥有该单位的部分合法所有权。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,已故业主的父母有权获得房屋的一部分。

联权共有保护尚存的业主,因为它确保他或她在配偶去世后继续拥有组屋单位的全部权利。

他或她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,也可以选择在他或她认为合适的时候卖掉它,而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同意。

 

按份共有则能更好地保护个人业主的权利。它允许个人业主选择将其单位所有权份额分配给他们选择的受益人。

例如,如果一个组屋单位是由一位年迈的父母和他的成年子女共同拥有的,而他的成年子女也有自己的家庭,那么成年子女可能更愿意在TA去世后将组屋所有权转给配偶或子女,而不是将组屋所有权转给父母。

另外,在某些情况下,组屋单位甚至可能由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个人共同拥有。在这种情况下,提前签署按份共有协议将更为明智。

 

很难说哪种所有权安排是最好的,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情况。

例如,对于年轻的已婚夫妇来说,按份共有可能没有意义,因为这自动意味着,如果他们去世,他们的父母将作为部分所有者,而不是由尚存的配偶完全拥有公寓。

只是,如果你对默认的联权购买组屋感到不舒服,那么你能需要考虑其他解决方案,以便你的资产将根据个人需求进行分配,而不是由法律决定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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